烽烟尽处

作者:酒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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砰!张松龄仿佛被人当胸捶了一拳,疼得几乎无法呼吸。时隔经年,他以为自己已经将那个恐怖的清晨忘掉了,谁知道有些痛,却根本不需要想起。

“姓秦的,你可千万不要死掉!”用力咽下一口带着血腥味道的唾液,张松龄在心中暗暗发狠。从黑石寨回来之后,就直接去葫芦峪。那里还有一笔血债等着他去讨还!去年这个时候,他已经从老军师魏丁口中,打听清楚了葫芦峪镇的基本情况。可以确定在火车站向冲雪花社开枪的那些家伙,是受了秦德刚的主使。当时他学艺未成,纵然想给同伴们报仇也有心无力。而如今,他却是在生死边缘走过了好几回的沙场老兵,还练就了一手相当不错的枪法……

想着日后的报仇计划,他心里最后一丝跟彭学文一较短长的想法也消失得干干净净。只是不断磕打马镫,催促胯下的青花骡子加快速度。争取早日到达黑石寨,早日带着汉奸朱二的死讯返回中原,早日用枪口对准另外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。

但入山之后的道路,却比想象中难走得多。

一座座高山,肩膀挨着肩膀,膝盖碰着膝盖,没完没了。与娘子关附近那些郁郁葱葱的山峰不同,眼前的山大多都是光秃秃的。青黑色的石块如魔鬼的獠牙般,从山坡上竖起来,笔直地刺向苍穹。灰白色的苔藓,则附着在石块的侧下方,宛若一张张痛楚的面孔。每当有山风吹过,石块边缘就发出呜咽的悲鸣,仿佛很多不甘心的灵魂,在诉说地狱中所受到的委屈。

夹在乱石之间,则是一条从满清入关那时起,就没受到过任何修理的山路。曲曲弯弯,看不到起处,也看不到尽头。碎石和泥土筑就的路面,经历了几百年的人踩马踏,日晒雨淋,早已看不出任何人工建筑的模样。三步一个大坑,五步一处凸起,让人和牲畜不得不提起十二分小心,才勉强不会摔倒。而越是靠近山谷的地方,道路被时光毁坏得越厉害。最窄处只剩一辆马车宽,稍不小心一脚踏空,就会落进万丈悬崖。

只走了几里路,张松龄就不得不从骡子背上跳下来,用手拉着坐骑慢慢前行。可怜的青花骡子吓得耳朵上直冒虚汗,挺着脖子,夹着尾巴,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。有几次,它都将试图将脑袋转向身后,丢下张松龄自己逃走。可看到背后刚刚走过的道路,又吓得悲鸣几声,再也不敢回头。

饶是张松龄事先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,并且出发前在赵六哥的提醒下,把此行的困难程度,又调高了几个数量级。但到了正午休息之时,他也不得不承认,自己把出塞一事想得太简单了。这里不是韩复渠治下的山东,也不是阎锡山治下的山西。韩复渠和阎锡山两个再怎么不肖,毕竟把山东和山西当作自家一亩三分地来经营。而这里,却是传说中的燕山山脉,古代中原和蛮荒的天然分界线。除了一些小商小贩外,平素几乎没人穿行,更没人在乎道路的好坏!

吃过饭,给自己和青花骡子都喂饱了山泉。张松龄继续赶路,刚翻过一座高山,转眼就爬上下一座。越走,前面的山越高,越走,脚下的路越窄。有些地方,他需要把缰绳搭在肩膀上,用力扯着青花骡子才能通过。有些地方,他则需要走在青花骡子身后,弯下腰,推着牲口屁股,一寸一寸往上挪。

当第三座大山被踏在脚下的时候,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。张松龄不敢摸着黑走夜路,勉强在山道附近找个块挡风的岩石,卸下骡子背上的货物,与坐骑一起藏在岩石后恢复体力。经历了一整天的同甘共苦,聪明的青花骡子已经对主人有了依恋之情。啃了几个豆饼之后,便低下头来,用舌头轻舔张松龄身上汗水凝结成的盐粒。而张松龄的肩膀处的衣服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磨出了破洞。血淋淋的皮肤被骡子舌头一烫,热辣辣疼得钻心。

“伙计,你轻一点儿!”张松龄向旁边躲了躲,顺手将铁皮水壶向下歪了歪,将半壶刚刚加了盐的冷水倒在了身边的石板上。聪明的骡子立刻放弃了他的肩膀,伸出舌头,将石板上的盐水喝了个干干净净。然后拿委屈的眼睛继续望着水壶,期待能从中再分得几口。

“也不怕喝多了齁死!”张松龄低声骂了一句,对青花骡子贪婪的表现很是不满。青花骡子则继续望着水壶,前蹄轻轻敲打地面,表示自己的坚持。张松龄拗它不过,只好又分出一点水来,用手心捧着低到了骡子嘴下。后者则幸福地大口喝着,偶尔还打几声响鼻,向主人表示谢意。

突然间,青花骡子停止喝水,将头抬了起来,长长的耳朵四下转动。“怎么了?”张松龄警觉地坐直身体,迅速从包裹中取出三八枪。离开娘子关时,他将家中积蓄的大部分子弹都带在了身上。足足有二百余发,应付一个小规模的狼群绰绰有余。

“呜呜——”凄厉的狼嚎从不远处的山坡上传来,吓得青花骡子四条腿儿发软,几欲栽倒。张松龄迅速将枪口转向声音来处,借着月光,他看见一群淡淡的影子跳过乱石,朝自己包抄过来。

每一个影子头上,都顶着两只绿油油的眼睛,就像两团滚动的鬼火。数不清有多少只,汇聚在一起,如同一片鬼火的海洋。

青花骡子彻底被吓瘫了,悲鸣着坐倒,屎尿齐流。饶是在鬼门关前打了好几回滚,见到这么多的野狼,张松龄也被吓得头皮发麻。“冷静,冷静!”他低声给自己下令,同时将后背依在巨石上,摆出一个跪射姿势。准星由左到右,再由右到左缓缓逡巡一圈,最后套在了一头牛犊大小,毛色已经发白了老狼身上。

是狼王!从老猎户孟山那里学来的知识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。每一群狼无论大小,都有一只王者。其余的狼会听从王者的命令,分成小股对猎物进行围杀,或者暂时放弃行动,静待更好的机会。如果在野外遇到狼群,务必第一时间将狼王找出来干掉。那样可以破坏狼群的统一指挥,并且极大地打击野狼们的士气。当然,随后被困住的那个倒霉鬼能否有机会逃命,则属于运气范畴,见多识广的老孟山也无法保证。

狡猾的狼王也迅速意识到了危险,纵身跳进了某块巨石之后,不肯将自己暴露于枪口之下。其余野狼纷纷停住脚步,在五十余米外,探着头,用目光扫视猎物的具体情况。待发现只有张松龄一人和一匹吓瘫了骡子后,又在另外一匹灰黑色成年公狼的带领下,继续缩小包围圈。

四十米,三十米,二十米。强壮的公狼已经闻到了新鲜血肉的芬芳,猛然向上一纵身,准备带头发起强攻。“乒!”张松龄手中的步枪也同时打响,子弹从公狼两眼之间凿了进去,带起一串猩红色的血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