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星时刻

作者:稚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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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CB园区时, 陈韫被簇拥着。

诚弘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娱乐公司,而陈韫作为二代,背景强硬, 皮相也不错, 曝光一直不少, 他在大众面前始终维持着温和的贵公子形象——这也是诚弘的营销之一。因此,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认得出他。

而他也伪装出谦逊有礼的样子, 大手笔买了高档甜点犒劳工作人员,无论走到哪儿,都在微笑, 就连偶遇备采的ReDream, 看到父亲的情人阿丘, 他也十分体面, 仿佛从未和这位吉他手有过任何的瓜葛。

这张假面只在遇到两个人时发生了碎裂,其一是南乙,其二则是秦一隅。

后者, 他是在路过排练室时遇到的。隔着玻璃窗,他清楚地看见秦一隅就坐在里面,叼着根棒棒糖, 正在听另一个吉他手弹琴。

明明过去很多年,可他如今的模样, 和高中时几乎没分别,吊儿郎当, 漫不经心, 笑起来也没个正形, 无论做什么, 都会被一群人包围。

陈韫向来都不懂,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莫名其妙、毫无缘由地喜欢这个人,因为这张脸?还是所谓才华?但他最不懂的,还是南乙为什么会一直跟着他。

明明谁都不放在眼里。

从小,陈韫就知道,他和其他人不是同一阶层,而这一切都是父亲给他的。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离婚出国定居,唯一的亲情寄托只剩下父爱。他很崇拜父亲,却又痛恨他从不回应。

从小,陈善弘就会毫不避忌地带男人回来,儿时的陈韫还不懂,直到十岁那年亲眼撞见。一种扭曲又恐惧的心理像蛇一样从心口往外钻,爬上来,缠绕住他的脖颈,令他窒息。

可他什么都做不了,只能一次次看着父亲带回不同的男人。有时候他甚至会分析他们的共同点,探寻父亲的喜好。

他发现,父亲似乎很喜欢摇滚乐手,再不济就是歌手,这些男人通常有不错的皮囊和一副好嗓子。

跟鸟儿一样。

于是他开始养鸟,各种各样的鸟,卧室里、花园里满是金丝鸟笼。但有一天放学回来,他发现所有的鸟都死在了笼子里。

是毒死的。

“它们太吵了。”

这是陈善弘面对哭到歇斯底里的陈韫,给出的唯一回应。

他不敢反抗,只能花钱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,偷偷养,而且比之前更多。在家他总是诚惶诚恐,所有脾气都在学校发泄出来,带着一帮狗腿子,四处找麻烦,因为他知道,无论他做多么离谱的事,他爸都会替他摆平。

这算是爱他的一种方式吧,陈韫想。

很普通的一个午休,和往常一样,他来到学校的树林——这里是鸟最多的地方,只是这次,他看到一个瘦小的陌生身影,坐在他常坐着的长椅上。浓绿的树荫下,那个男孩儿摊开的手掌、肩膀,甚至头顶上,都是褐色的小麻雀。

他在喂食。

陈韫怔愣在原地,看了很久,当那人扭头,伸出手指逗弄肩膀上的鸟时,太阳光斜斜地落下来,一连串如梦似幻的光晕,好像都落在他眼里。

一双浅色的瞳孔,令陈韫想到杜鹃鸟。

第二天,他找到这个人,刚入学的初一学生,名字和眼睛一样特别,叫南乙。

第一次接触是在食堂,他拉住南乙,想逗逗他,以为他认识自己,他也想象过很多种会发生的状况,但怎么都没想到,这人竟无视了他。

瘦瘦小小,像只鸟一样的家伙,居然对他视若无睹。

这激怒了陈韫,他开始挑衅,尝试用更过激的言语,可无论他说什么,做什么,南乙都仿佛看不见他。

这种绝对的无视,令陈韫想到了被父亲对待的样子。

于是他开始变本加厉,孤立、嘲讽,午休时去南乙的教室,在黑板上写下羞辱他的话,把他的书桌搞得一团糟,即便如此,还是一样。

他从没用正眼瞧过他一次。

某天下午,他带着张子杰一群人从食堂回教学楼,意外在镜湖边发现了南乙。他蹲在草丛里,手里似乎捧着什么。

和平常一样,他们习惯性上前,想找茬,但忽然间,陈韫停住了脚步。

他不走,张子杰一行人也不敢动,先是看陈韫的眼色,又扭头,盯着不远处的南乙。

他捧着一只黑色的鸟。那鸟似乎受伤了,扑腾着翅膀,没能飞起来。

张子杰眯着眼瞅着:“乌鸦?他捡了只乌鸦?真他妈晦气!”

谁知一旁的陈韫拧着眉骂了他一句傻逼。

“那是乌鸫。”

“乌冬?”

意料之外地,陈韫没再继续靠近,反而转身就走了。

张子杰不明白,觉得陈韫只是单纯心情不好,想给他找点乐子,于是他跟着南乙,看到他把受伤的乌鸫藏在镜湖背后那棵玉兰树下的灌木丛。在南乙走后,他摸过去,在冬青丛里找到一个小纸箱,里面果然是那只鸟,还有塑料盒装的面包屑。

纸箱上还有一张手写的纸条——请不要扔掉,我晚上就会把它带走,谢谢。

张子杰看了只想笑。他扯掉那张纸条,揉成团丢到一边,一把抓住了那只鸟,掐死之后,趁着南乙做值日的空档,扔到他的抽屉里。

为了让陈韫乐一乐,他拍下照片,洋洋得意地发过去。

那张照片陈韫是在车里看到的。那天放学,管家开着保时捷来接,他上了车,就收到了张子杰的消息。

一瞬间,他仿佛看到了之前被毒死的满房子的鸟,血液逆流,几乎无法呼吸。

隐约间他似乎听见有人在撕心裂肺地呼喊着什么,是路边吗?他听不清。那时候的他头晕耳鸣,盯着屏幕里僵硬的鸟,浑身无法动弹。

第二天他将张子杰狠狠揍了一顿,这还不够,他甚至想找到南乙,告诉他这件事不是他做的,但还没来得及这样做,南乙便冲到了他所在的教室,第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,像恶鬼一样攥住了他的衣领。

他双眼通红,嗓子却好像几近失声那样,但还是努力地、歇斯底里地高声喊着什么。

杀人偿命?

什么意思……陈韫懵在原地。

不是鸟吗?那不是我杀的。你在说什么啊?

为什么这么恨我?为什么……

那只乌鸫的死像是一个预兆。

南乙愈发无视他,而陈韫没有任何办法,只能靠愈发极端的施暴去吸引注意。

知道他不想告诉自己的家长,他就霸凌到他瞒不下去的程度。

围殴,造谣,打他除了脸之外的所有地方,把书撕烂、扔湖里,在光荣栏单独把他的照片涂黑,摁在地上踩他的头,羞辱他最特殊的眼睛,用胶带缠住他的嘴,把滚烫的烟头扔到他身上,将洗拖把的水淋在他头上……

陈韫近乎癫狂地折磨着这个人,就像他父亲从心理上折磨他似的。他试图让南乙在痛苦中抬起头,好好地看一看自己。

但并没有。

就在他以为,这个人根本不是人,他没有心,不会认真地注视任何人的时候,陈韫意外发现,南乙竟然会跟着另一个人——高中部受无数人追捧、喜欢的秦一隅。

他不仅跟着,甚至用那双眼睛仔细、执着地盯着秦一隅的背影,好像一丝一毫的细节都舍不得放过。

简直像……爱上了他似的。

太恐怖了,太恶心了。

那一刻陈韫简直想杀了他。

这种扭曲的关系结束于南乙唯一、也是最后一次反击。在黑暗的北胡同,他像疯子一样揍他,陈韫竟然在暴怒中感到一丝快活,因为他终于被“注视”了。

也是那一晚,他忽然意识到,那双溅满血的、在黑暗中闪着锋利光芒的眼睛,一点也不像鸟。而是别的动物。

但没等他想明白到底像什么,南乙就消失了,远离了这里,去到了他并不知道的城市。

而陈善弘对此勃然大怒,认为他丢了陈家的脸,身为上等人,竟然被蚂蚁反咬一口。

摆平一切之后,他开始更加严苛地控制陈韫的一言一行。陈韫也不再养鸟,走入自家停满了豪车的地库,用飙车找刺激。

搭乘金钱和权利堆砌的天梯,陈韫以并不出众的成绩走入名校,好巧不巧,开学没多久,就在社团认识了一个叫李不言的男孩儿。

安静,说话轻声细语,性格软弱好欺负。

这都和南乙天差地别,只是他也有双浅棕色的、微微上挑的眼睛。

于是那种扭曲的情感复活,被嫁接到新的受害者身上。成年后的他早就品尝过权利的甜美,于是高高在上地加倍凌辱,扒光李不言的衣服,用打火机烧他的皮肤,把他带去赛车的空地,让他举着自己的裸照站在原地,等着被撞。

通常陈韫都会恰到好处地停下,餍足地下车,看着颤抖的李不言害怕到泪流满面。这双眼睛太适合流泪了,越是哭,越透亮。

直到某一次,他吸了违禁品,开车的时候出现幻觉,头晕目眩,没能控制好距离,撞上了李不言的身体。

砰的一声——

一个活生生的人,变成一副血淋淋的躯壳。

他的灵魂随着阖上的双眼,被吞噬了。

陈韫清醒之后,吓得瘫软在地,什么都做不了。依旧是他的父亲派人前来收拾烂摊子,只不过这次还出现了一个交警。他穿着便服,但看上去似乎挺高职位,对手下人说了几句,就轻松地把这件事压下来了。

他还笑着说:“别害怕,回去吧,替我向你爸带个好。”

有人顶包,有人收拾,陈韫事发后直接回了家,连问话都没有。

原来这就是特权阶级。陈韫睡了一觉醒来,就心安理得了。

得知李不言变成植物人,他也懒得去看,反正他睁不开眼了。陈韫只是有些可惜,因为后来再也没找到和南乙相似的人了。

而因为这些事,他被父亲安排专人监视一举一动,没办法继续折磨人,于是他陷入毒品的漩涡,和那些小明星鬼混。

只是他没想到,南乙竟然会再次出现在他的生活里,而且摇身一变,成了“摇滚乐手”,参加他父亲投资的乐队比赛。

他想干什么?想接近谁?

陈韫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个吉他手阿丘。

这简直快把他逼疯了。

从CB园区离开,陈韫上了自家的车,用近乎崩溃的态度再次对管家说:“让他退赛,我不想看到他!”

或许是因为说的次数太多了,甚至不需要说出姓名,管家已经心领神会,和往常一样,用安抚孩子的方式温柔但冷漠地告诉他,不行。

“为什么!”

之前管家都会说出各种原因,但这次,他只是沉默开车,望着挡风玻璃外的道路,一言不发。

雨越下越大,密集地砸在透明的玻璃上,眼前的一切变得愈发模糊。

蒙雾的玻璃镜片被啪的一声打开,视野才终于变清晰,快到目的地,南乙减了速,最终将车停在路边,摘下头盔。

他浑身被淋透,每一步都格外沉重。

在积水中,南乙一步步走到那条斑马线前,望着对面的人行灯。

暗到发蓝的深夜,绿灯在雨幕中洇开朦胧的光圈,闪烁着,一只绿色的小人孤独地、无休止地原地踏步,十一年,都没有离开过这个路口。

雨水把这里冲刷得仿佛一片净土,唯一能看见血泊的只有他自己。

他真的无法接受自己像这个被困在灯里的绿色小人一样,这么多年,换来一个原地踏步的结局。

就这样站了不知多久,南乙才终于回神,他的手机泡了水,有些失灵,现在似乎又好了,开始震动。但他没有管,没力气抬起来接通。

午夜十二点,他终于感觉身体里最后一丝情绪也被耗尽,变回了那个冷静到什么都不在乎的空心躯壳,重新骑上车,回到了园区。

他需要想出更多更稳妥方案,保证目的达成。

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,南乙原路翻墙回去,躲过了工作人员,避免了被罚禁言。等他打开宿舍门,客厅已经熄灯。

浑身湿透,特意放轻的每一步都留下水渍,南乙感到有些好笑,自己这样子好像一只溺死的水鬼。

正这样想着,卧室门竟忽然打开了。

秦一隅站在黑暗中,抱着胸倚上门框,黑得发亮的双眼凝视着他。

一种软弱的情绪忽然间泛上来,南乙极力地往下压制,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,却仿佛回到溺水前那一秒,拼命地抓住飘过来的那块浮木。

救我。

冷静好吗,别把他扯进来。

两个声音在脑中缠斗,就在南乙试图深吸一口气摆脱这一切时,他的手臂被握住了。

而他的另一只手,按上卧室门边灯的开关,下一秒,南乙被拉进来,从冷寂的黑暗,进入散发着暖色调光芒的安全领地。

关上门,秦一隅伸手,摸了摸他的脸颊,低着头,声音很轻。

“怎么淋成这样了?”

他穿着柔软的浅灰色棉质睡衣,散发着新鲜的柑橘气味。南乙感觉放松,但又预感他会做什么,于是下意识开口说:“我身上很脏,别……”

可还没说完,秦一隅就将他搂入怀中,没留一丝空隙。

冻到僵直的四肢百骸在这一刻被捂热,好像化开了,滴滴答答淌着水,躯壳也变得柔软,不受控制地靠在这无私的怀抱里。

“你像是不小心丢了之后、自己找回家的小猫。”

秦一隅吻了吻他湿漉漉的发顶,轻声说:“真厉害。”

接着,他似乎松了口气似的,胸膛起伏,又道:“回来就好。”

南乙阻止不了心底的依恋汩汩往外冒,明明这是时常发生的事,小时候是狂奔,长大了驾驶摩托车在失速的边缘宣泄,明明这样就可以了。可现在,他深陷秦一隅的怀抱里,才意识到,原来自己从来没有被好好地安抚过。

原来他是需要的。

被拉去了温暖的浴室,热水冲刷掉雨水和泥土的腥气,换上早就准备好的米色睡衣,再出来时,秦一隅就坐在床边等着。

他觉得自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,于是伪装出平时的模样,打算对秦一隅说出早就准备好的借口。

可他没能来得及。

“我给你吹头发吧。”

不知是什么时候,秦一隅将床边的懒人沙发拖到他床边的地板上,他拿起床头柜的吹风机,冲南乙招了招手,“过来。”

在蜜色的床头灯光里,秦一隅的眼神泛着光彩,明亮得像是火焰,深而透,是热烈的,暖的,笔直地望着他,似乎连整个房间都被这眼波中的光彩点亮了。

他竟然一点也不好奇,一点诘问都没有。

南乙感到疑惑,但还是赤脚走了过去,坐在那团棉花糖似的小沙发上。吹风机被打开,轰隆隆的声响驱赶了头脑中复杂的思绪。秦一隅摘去了手套,手指轻柔地穿梭在发丝间,南乙闭着眼,在断续的相触中,一点点描摹出秦一隅此刻指尖的样子。

新陈叠加的茧,软的血泡,硬的痂壳,深深浅浅吉他弦留下的痕迹,模糊的指纹,淌到指尖的爱意。

而秦一隅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,从排练到晚餐,最后是他落空的宵夜。

“昨天跟你说的烤冷面,我今天没买到。”

南乙在心里想,这是我的错。但他没对秦一隅承认,只是说:“下次我给你买。”

是你害我没吃到,感到愧疚吗?秦一隅想。

他安静地拨弄开南乙柔软的头发,右手晃着吹风机,一层层,一缕缕,忽然地,他双手一顿。

“怎么了?”南乙察觉到。

“没什么,你头发长长了一点。”

秦一隅继续给他吹头发,鼻尖却一阵酸涩。

在南乙黑得像墨一样的头发里,竟然藏了几根白发,这不是一天两天能长出来的,明明朝夕相处,可到现在才发现。

他才十八岁啊。

想要杀人的疯狂、暴戾,与酸楚和心痛杂糅在胸口,令秦一隅拧紧了眉头,但他不希望南乙发现,于是拼了命压下来,像往常那样笑得散漫,关掉吹风机,开玩笑似的说:“小乙,我们一起染头发吧。”

听到这句,南乙仰起脸,头靠住他的膝盖,就这样望着他,有些迷茫地从鼻腔发出一个单音节。

“嗯?”

秦一隅却弯腰俯身,扶着他的下巴,和他接了个倒置的吻。

“马上要过新年了,一起染个新颜色,好不好?”

南乙想到之前在机场接机的乐迷,猜想秦一隅大概是把她的话记住了,明明那时候还在开玩笑。他忽然觉得这样子的秦一隅很可爱,于是转了身,仍坐在懒人沙发上,下巴抵着秦一隅的膝盖,抬眼盯他:“好啊。”

“别坐地上了。”秦一隅揉了揉他发顶,将人拉到床上,自己靠着床头坐好,让南乙枕在他膝盖上,半蜷缩地侧躺。

“这样舒服吗?”他轻声问,手撩开南乙侧脸头发,让耳朵露出来。

南乙闭上眼:“嗯。”

他洗澡时会摘掉所有耳钉,将那些亮亮的金属放在洗手台空着的透明小盒子里,那是他之前贝斯拨片的包装盒。

去掉这些小钉子的南乙,只剩下一对柔软的耳朵,和难以被发现的孔洞。

手指太粗糙,秦一隅用屈起的指节轻蹭他的耳垂。他想到第一次的时候,南乙告诉他左耳耳垂上耳洞的来历。因为知道了他的名字,所以穿了这个孔。

右耳的耳垂……是特意要找他来打的。

“这个,也是因为我吗?”他轻轻地捏住那个最新的小洞。

南乙仍旧没睁开眼,只有睫毛轻颤了颤。

他在可以诉说的范畴内表现得极为诚实。

“嗯,因为你加入我的乐队了。”

怎么会有这么怪、又这么可爱的小孩儿,用皮肤和血肉记下这些寻常的时刻。

“那这一个呢?”他沿着耳廓的形状倒数一个孔,“和我有关吗?”

回答起来,南乙仿佛都不需要思考。

“有关啊。这是我和你的名字,第一次出现在同一块光荣栏里。”他甚至勾起嘴角,“我们是初中部和高中部的第一名。”

秦一隅的心仿佛被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攥住,挤出酸涩的汁液。

一个他根本不记得的平凡日子,登上去的次数多到他根本懒得去看的光荣栏,竟然都值得纪念。

怎么会有这样的小傻子。

他手指向上抚摸,为下一处小小的凹陷而驻留。

“那这个呢?”

“是我第一次发现,你翘课之后会躲在那间自习教室。”南乙闭着眼,手却准确无误地摸到秦一隅的左手,但不是要揭穿他练到快破掉的指尖,而是摸索皮肤上的玉兰花。

他每解释一个,秦一隅都要停顿好久,仿佛真正被穿透的另有其人似的。

“这个呢?”

“这是我第一次找到你排练的地方,听到你练吉他。”

在温暖、安全的房间里,秦一隅一个一个历数南乙耳朵上的小眼儿,依次追问答案。

“这个……是我终于混进了livehouse,看到你的演出,虽然不是第一场。”

“嗯……这个跟你没太大关系。”

“真的吗?”秦一隅故意逗他,“好伤心。”

“好吧,其实也有关系。”南乙解释说,“这是我第一次写出独立的贝斯线,是为你的歌写的,你听过的。”

明明是极其平淡的对话,南乙甚至连语气都没有多少起伏,仿佛在叙述着与自己无关的事,可秦一隅却觉得好痛。

在这个寒冷的雨夜,他翻开了一本艰深而偏执的少年日记,每一根穿透血肉的钉子,都写着秦一隅的名字,和他一样,是闪闪发光的存在。

它们被明目张胆地缀在显眼的耳廓,却又隐藏至深,只有在最亲密无间的时刻,两副躯体嵌在一起,南乙才忍不住打开这本日记的第一页,递到恋人眼前。

只可以看一页。后面的还是被他用手摁住,直到如今,这个脆弱到需要被安抚的时刻来临。

秦一隅俯下身子,轻柔地吻着他的脸,从额头,到眉心,颧骨、脸颊、嘴角,然后细细地吻过他的耳廓,用鼻尖蹭着,温热的气息安抚每一个曾经受伤流血的小洞。

“痒。”他想躲,但也只是躲了一下,就任由秦一隅继续。

“南乙。”

“嗯?”

“你真的很爱我。”

方才还极尽温柔地吻遍了整张脸,可一开口,说出来的不是我爱你,而是这样一句话,多少有些好笑。秦一隅自己都这么觉得。

可南乙却没有笑,相反,他睁开了眼,在昏暗的光线中凝望住秦一隅的脸,伸手抚摸他的眼角,学他常说的一句话:“完蛋了。”

“快被你看穿了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陈韫确实是个复杂的角色,但是他对小乙扭曲的那种心理和情感,我个人认为不能用爱或者喜欢这类词形容,如果一定要说他爱谁,那只有他自己和他爸,他对小乙是一种自我映射的“凝视”,但小乙的主体性太强了,从没有接受过他的凝视。